詹某聪涉嫌走私毒品罪,成功辩护获不起诉,无罪释放

泉安刑辩

  案由:走私毒品罪

  案号:本案例根据(2018)泉安刑字第1107号、(2018)泉安刑字第1108号卷宗编写

  犯罪嫌疑人:詹某聪

  辩护人: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律师

  简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詹某聪因涉嫌与他人共同走私毒品芬太尼到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数量达到900多克,于2018年11月1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并羁押在上海市某区看守所。

  詹某聪家属找到泉安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其辩护。

  我们接受委托后,便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詹某聪,了解涉嫌案件的详细情况,梳理案件相关证据,并对案件进行充分集体讨论。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詹某聪涉嫌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证据不充分,不宜对詹某聪继续关押。我们依法向上海市某区检察院建议先对詹某聪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詹某聪撤销立案。

  办案结果: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对詹某聪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公安局对詹某聪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詹某聪被立即释放,恢复自由。后司法机关经继续侦查、补充证据后移送检察院,辩护律师辩护仍认为证据不足以定罪,检察院遂对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即詹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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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是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该团队律师长期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均接受过专业的刑事辩护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先后辩护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长期以来,团队以“高效尽责,灵活办案、有效辩护”为工作原则,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高效的刑事辩护工作,为家属提供法律帮助,排忧解难。经过多年的辩护经历,该团队办案严谨、作风稳健、辩护思路清晰,形成了一套自有精湛的辩护技巧,多次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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