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强奸
犯罪嫌疑人:黄某锋
案号:(2017)泉安刑字1005号
辩护人: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律师
简要案情:
黄某锋(成年人)与被害人李某(未满十四周岁)租住在附近,几经交住,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此事被李某父母亲发现,因被害人李某未满十四周岁,遂携李某到石狮市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法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接到报案后,石狮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黄某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黄某锋家属心急如焚,委托本所律师辩护。
办案结果:
泉安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到羁押场所会见了黄某锋,了解涉案基本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辩护律师团队经研究后,认为黄某锋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建议对黄某锋取保候审或撤销案件。公安机关经研究后,同意辩护人的意见,对黄某锋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已撤销刑事立案。
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是本所精心打造的一支精英律师团队,是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
泉安刑事业务部的每一起刑事案件均由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由承办律师提交刑事业务部集体讨论,主任律师主持,旨在发挥团队优势,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为每一名客户提供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泉安律师刑事业务部在刑事辩护领域卓有成绩,辩护了多起本地具有重大或较大影响的案件,在长期执业过程中,泉安律师刑事业务部始终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各地刑事律师推荐
泉州刑事辩护律师 鲤城区刑事辩护律师 丰泽区刑事辩护律师 洛江区刑事辩护律师 泉港区刑事辩护律师 晋江刑事辩护律师 南安刑事辩护律师石狮刑事辩护律师 惠安刑事辩护律师 安溪刑事辩护律师 永春刑事辩护律师 德化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