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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名单(含内设机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 |
院长 | 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 |
副院长级: |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述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陶凯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 高憬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马世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刘海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
副部级专委: | 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裴显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
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主要人员 | |
立案庭34人 | |
庭长: | 郑学林 |
副庭长: | 王锦亚、包剑平、续文钢、杨立初 |
审判员: | 刘书声、王云香、张卫兵、刘雪梅 张淑芳、杨国香、周素琴、龚 斌 尹颖舜、王 琳、孟凡平、万 挺 闫宏波、何 波、纪 力、刘京川 熊俊勇、王连祥、袁晓磊、丁晓明 李惠清、李志强、周其濛、宁 晟 刘妙香、张志刚、孙晓光、李盛烨 宋 冰 |
刑一庭35人 | |
庭长: | 沈 亮 |
副庭长: | 管应时、杜国强、翟 超 |
审判员: | 安 翱、朱伟德、汪鸿滨、程 捷 |
刑二庭26人 | |
庭长: | 裴显鼎(兼) |
副庭长: | 苗有水、韩维中、王晓东、王秀梅 |
审判员: | 叶邵生、牛克乾、张 杰、逄锦温 董世宏、卢路生、赵卫东、高洪江 |
刑三庭32人 | |
庭长: | 李 勇 |
副庭长: | 朱和庆、李睿懿、罗国良、姜永义 |
审判员: | 赵 剑、王宏印、罗 敏、郭利然 |
刑四庭31人 | |
庭长: | |
副庭长: | 万永海、陈鸿翔、曾广东 、李 健 |
审判员: | 王碧芳、郭清国、白继明、宋 莹 张建英、张 剑、章晓瑜、孙明秋 |
刑五庭29人 | |
庭长: | 叶晓颖 |
副庭长: | 张 明、马 岩、欧阳南平 |
审判员: | 汪 斌、刘红章、舒明生、王培中 |
民一庭23人 | |
庭长: | 程新文 |
副庭长: | 冯小光、刘 敏 |
审判员: | 王慧君、汪治平、吴晓芳、王友祥 |
民二庭27人 | |
庭长: | 林文学 |
副庭长: | 杨永清、付金联、关 丽 |
审判员: | 毕东升、王东敏、王富博、王 涛 |
民三庭16人 | |
庭长: | 宋晓明 |
副庭长: | 林广海 |
审判员: | 贺 褆、夏君丽、张志弘、王艳芳 |
民四庭15人 | |
庭长: | |
副庭长: | 王淑梅、高晓力 |
审判员: | 姚爱华、宋建立、陈纪忠、任雪峰 |
环境资源审判庭10人 | |
庭长: | 王旭光 |
副庭长: | 魏文超 |
审判员: | 李明义、贾清林、肖宝英、刘小飞 |
行政庭24人 | |
庭长: | 黄永维 |
副庭长: | 李广宇、王振宇、郭修江、王敬波 |
审判员: | 王艳彬、马永欣、郭修江、于 泓 |
审监庭28人 | |
庭长: | 颜茂昆 |
副庭长: | 姜 伟、虞政平、罗智勇、董 华 |
审判员: | 闫 燕、陈 佳、齐 素、张 华 |
赔偿办14人 | |
主任: | 刘竹梅 |
副主任: | 祝二军 |
审判员: | 杜柏海、高 珂、苏 戈、宋楚潇 |
执行局23人 | |
局长: | 孟 祥 |
副局长: | 赵晋山、何东宁、黄金龙 |
审判员: | 何 抒、毛宜全、于 明、刘雅玲 |
办公厅 | |
主任: | 于厚森 |
副主任: | 孙晓勇、陈志远、付向波、陈宜芳 |
政治部 | |
主任: | 马世忠 |
副主任: | 张一丽、董文濮、林文学、孔 玲 |
组织人事部部长: | |
法官管理部部长: | 陈海光 |
宣传教育部部长: | 叶 健 |
司法警察管理局 | 柴中国 |
局长: | |
研究室 | |
主任: | 姜启波 |
副主任: | 郭 锋、周加海、张 中 |
审管办 | |
主任: | 李 亮 |
副主任: | 张树明 |
监察局 | |
局长: | 何 莉 |
副局长: | 刘书声 |
国际合作局 | |
局长: | 郃中林 |
副局长: | |
行装局 | |
局长: | 李成玉 |
副局长: | 唐虎梅、刘小宝 |
机关党委 | |
书记: | 马世忠 |
常务副书记: | 张一丽 |
副书记: | 董文濮、牛建华 |
机关纪委书记: | 滕 伟 |
离退休干部局 | |
局长: | |
副局长: | 刘京春 |
新闻局 | |
副局长: | 林文学(兼) |
最高院死刑复核庭地域分管(2019年-2022年)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庭三年一轮换,自2019年本轮换为刑五庭分管地域轮换到刑四庭,刑四庭分管地域轮换到刑三庭,刑三庭分管地域轮换到刑一庭,刑一庭分管地域轮换到刑五庭,刑二庭分管地域仍保持不变。轮换之后的地域分管具体如下:
刑一庭:
内勤电话:010-67555108
专项研究:保护妇女儿童犯罪(如性侵犯罪、拐卖犯罪),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犯罪。
地域分管:东北(黑龙江、吉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河北
刑二庭:
内勤电话:010-67555209
涉港、澳、台地区和涉外犯罪,新疆自治区死刑复核案件,及大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的死刑复核案件:
《刑法》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三庭:
内勤电话:010-67107864、67555309
专项研究:涉黑犯罪
地域分管:华北(北京、天津、山西),华中(河南、湖北),青海、辽宁、湖南
刑四庭:
内勤电话:010-67555409、67555410
专项研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地域分管:西北(甘肃、陕西、宁夏),华东(山东、浙江、安徽、福建),内蒙古
刑五庭:
内勤电话:010-67555509
专项研究:毒品犯罪
地域分管:西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华东(上海、江苏、江西)
以上只是一般状况,有时也会出现某个案件调济到其他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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