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梁某
案号:(2021)泉安刑字第0111号
辩护人: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律师
简要案情:
2020年4月24日以来,3万多被害人被诈骗集团以虚假的“民族大业”项目交纳会员费名义骗取了巨额资金,除返还部分会员人民币94万元外,其余款项通过被告人罗某、梁某等人取出现金人民币48万余元。被告人罗某在明知是违法钱款的情况下,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某银行ATM取款机上,将上述被骗赃款中的人民币79500元从不同的四张银行卡中取出,从中获利人民币300元和两包香烟。
2020年5月17日,被告人梁某在明知是违法钱款的情况下,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某银行ATM取款机上,将上述被骗赃款中的人民币60000元从不同的三张银行卡中取出,从中获利人民币100元.
2020年9月24日,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抓获被告人罗某。2020年9月25日,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抓获被告人梁某。
梁某父母亲在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慕名聘请泉安刑事辩护律师为被告人梁某辩护。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们律师首先向办案机关为梁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得到办案机关批准。被告人梁某随即于2020年10月29日被取保候审,并释放。
2021年2月3日本案被起诉至法院。我们出庭为被告人梁某辩护,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梁某适用缓刑。
办案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泉安刑事律师团辩护的梁某:判处被告人梁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泉安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专注于刑事辩护。长期以来致力于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辩护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和诉讼技巧,每年均办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众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得到取保候审、撤销立案、不起诉、从轻或减轻处罚、缓刑等辩护效果。
长期以来,泉安刑事业务部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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