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面,我们可以为顾问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
一、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方面
(一)、公司法人治理方面
1、完善股东会的运行规则;
2、完善董事会的组成和行为规则;
3、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和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
4、提出股权安排意见;
5、提出公司控制权方面的意见;
6、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
7、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的职权及监督机制;
8、协助起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会议文件;
9、列席董事会,提供即时的法律咨询。
(二)、经营管理方面
1、投资代理
A、代理公司、分公司、筹建处和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的法律事务;起草、拟定有关协议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文件、代办工商登记事项;
B、代理投资项目的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投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C、提供投资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D、对环保、劳动、土地、销售等领域的进入和准入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对投资项目的影响提供可行性分析;
E、提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政策咨询;
F、其它涉及企业投资方面的法律服务。
2、商务经营
A、各类商务合同的起草、拟定和审查(包括购销、物流、运输、加工承揽、设计、工程建设、技术转让及开发等);
B、协助或者代表参与各类民事或商务谈判,起草或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者其它法律文件;
C、提供有关涉外商务法律服务;
D、提供有关金融信贷业务方面的法律服务。
3、管理方面
A、参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B、审查、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C、处理公司内部设计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
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参与或代为起草、审查和修订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参与或代为起草、修订公司关于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3、根据公司实际提供涉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方面的法律意见或有关制度的建立;
4、提供公司合并、兼并、分立、资产重组涉及的人员安置或精简方案;
5、为公司解散、破产清算需遣散人员提供法律意见书或相关方案;
6、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法律培训;
7、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代理有关公司雇员违反合同的规定擅自离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案件的调查取证并代理诉讼;
9、代理有关辞职、辞退、开除、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10、参与制定员工手册;
11、制定有关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制度、拟定员工保密合同及竞业禁止合同;
12、协助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制作相应的法律文本。
三、工厂建造运营方面
(一)、工厂建造方面
1、提供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及相关合同审查;
2、提供有关土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及相关合同审查;
3、提供有关工程和设备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及相关合同审查;
4、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处理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5、对外资企业在国内购买设备涉及的税收优惠和抵扣进行合理安排;
6、起草、审查各类保函和担保书;
7、审查设备的购买、验收的法律文件和合同;
8、对外进行设备质量索赔;
9、审查与工程有关的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10、参与工程和大型设备的验收,对验收程序、验收的法律文件、验收参与人员、验收标准提供法律意见;
11、提供“交钥匙”工程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12、对进口设备所涉及的进口合同、信用证、保函、运输、保险、设备维修、物料供应、技术秘密、培训、质量索赔提供法律意见。
(二)、工厂营运方面
1、审查、拟定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常用合同;
2、审查与出口贸易有关的外贸代理合同,加工合同以及售货合同;
3、处理货物运输合同,与此相关的保险合同事宜;
4、处理经销合同、代理合同的相关事宜;
5、协助进行反倾销的相关证据收集;
6、提供反倾销的法律咨询;
7、涉及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制度和合同;
8、代理产品“打假”事宜;
9、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详见四);
10、审查进货和出货的受训是否符合恰当的授权与监管相结合的要求;
11、提供追讨欠款方面的法律服务;
12、审查和协助设计合理的贷款回笼管理制度。
四、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和代理
(一)、专利法律服务
1、提供专利保护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法律意见;
2、代理与专利有关的调查事务;
3、拟定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等相关合同;
(二)、商标及商号保护法律服务
1、提供商标保护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法律意见;
2、制定有关商标保护的规章制度;
3、拟定商标转让和使用许可等相关合同;
4、代理企业名称(商号)注册登记;
(三)、著作权(版权)法律事务
代理与著作权(版权)有关的调查事务。
(四)、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审查、拟定涉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协议;
2、制定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的保密制度;
3、提供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保护策略与风险防范措施的法律意见;
4、代理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的侵权调查。
(五)、企业网络域名法律服务
1、提供企业域名注册的保护策略及域名抢注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见;
2、代办域名申请及恶意抢注调查;
(六)、代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事务。
五、公司购并及资产重组
(一)、收购、兼并法律服务
1、协助企业拟定收购计划及战略规划,包括选择收购目标、规划和执行收购程序;
2、协助企业对目标公司进行搜寻、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3、参与或负责收购的谈判,起草、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4、协助制定收购后的整合方案(包括战略、业务、组织、管理、财务、人事方面)及实施步骤。
(二)、企业改制法律服务
1、参与企业改制的可行性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2、改制前的资产重组;
3、改制过程中股权与期权方案设计;
4、协助选择、评估合适的项目并提供法律意见;
5、提供改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及培训;
6、负责提供改制过程中法律文件的起草及拟定;
7、协调改制企业的申报及审批。
(三)、公司重组法律服务
1、资产重组:协助企业围绕战略目标,采取整合、剥离、托管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
2、业务重组:协助企业围绕核心业务,采取合并、分立、出售、联盟等方式组合新型公司;
3、财务重组:协助企业面向财务目标,利用债务重组、债权重组等方式优化企业财务结构;
4、股权重组:协助企业通过股权回购、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优化股权结构;
5、管理重组:协助优化组织架构、决策程序、业务流程、考核激励机制、制定经营管理计划,实施合理财务预算等工作。
六、与出口贸易相关的法律服务
1、拟定出口合同格式;
2、拟定代理进出口合同格式;
3、对名为购销合同实为代理出口合同进行审查;
4、对信用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5、对贸易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6、代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并处理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法律事务;
7、对进出口货物质量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8、对提单项下的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9、对海关行政行为的设立、恰当与否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10、对国内购销合同提供专业审查意见;
11、对海关监管的货物的保管、转移和所有权保留所涉及的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12、对进出口及国内运输所涉及的运输和保险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13、对因倒签提单或其它原因导致的货损货差向海事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14、对货运代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七、公司财务方面
1、各类公司财务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
2、长、短期投资的法律风险及法律论证;
3、或有债务调查;
4、为固定资产的处置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对外借款、融资租赁业务的活动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6、涉及抵押、质押等担保法律业务;
7、参与资产置换等企业资本运作事务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8、债权债务的重组业务;
9、企业产权界定;
10、票据及结算纠纷(含国际结算纠纷);
11、协助办理审计、验资、资产评估、可行性报告业务;
12、参与企业解散、破产、清算程序及其处理。
八、房地产一级市场服务内容
1、就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方面的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策划、设计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佳方案,全程代理开发商就土地的出让而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九、房地产二级市场服务内容
1、委托,策划、设计合法转让(或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最佳方案,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受让)的协商谈判。
2、就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草拟并见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协助全程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审查、见证抵押贷款合同。
4、代理合资或合作开发建房的谈判、签约;审查、草拟合资或合作开发建房合同。
5、协助办理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代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与承包方的谈判、签约;审查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资信情况;审查、草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策划并参与项目的招投标。
7、准备申请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协办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8、策划房产拆迁安置、补偿的最佳方案,并对该方案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草、见证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9、代为制作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协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代为制作商品房预售认购书、办理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签约的见证。
11、审查房地产项目已投的资金及该资金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为公司策划在境外售楼的方案,并对该方案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审查售楼广告的合法性。
十、房地产三级市场服务范围和内容
1、审查、起草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房地产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
如有需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的见证。
2、代理参与大宗商品房、写字楼购买、租赁的谈判,审查、起草合同,并就合同的签约进行见证。
3、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见证;审查抵押房产是否合乎规定,代办房产抵押手续,为抵押贷款合同见证。
十一、房地产金融服务
1、组织、策划、协助实施房地产信托融资计划;
2、组织、策划、协助实施房地产银行委托贷款计划;
3、组织、策划、协助实施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4、组织、策划、协助实施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
5、组织、策划、协助实施、利用金融创新产品;
6、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见证;审查抵押房产是否合乎规定,代办房产抵押手续,为抵押贷款合同见证。
十二、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内容
(一)、前期手续阶段(自立项申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参加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招、投标过程,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法律咨询;
2、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代为草拟或审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并参与合同谈判;
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代为调查合资(合作)他方的资信,参与谈判,起草或审查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协助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4、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代为调查项目公司的资信及负债情况,调查项目用地的抵押现状,草拟或审查股权转让合同并参与谈判,协助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参与制订并审查项目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6、代理涉及项目用地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代为起草或审查本阶段涉及的各项合同,并提供各项申请手续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并为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计划提供法律建议。
(二)、工程建设阶段(自委托勘察设计到工程验收)
1、起草或审查项目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合同;
2、协助制订建筑工程的招标方案,参与议标谈判;
3、起草或审查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工程分包合同》;
4、起草或审查项目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
5、起草或审查《施工合同》总包以外的由聘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安装合同、维修合同;
6、代表聘方参加定期的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召开的现场工作例会及临时工作协调会;
7、参加聘方与项目建设相关各方关于工程建设(包括质量)或工程索赔的谈判,并拟定谈判方案;
8、代理涉及项目建设工程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9、聘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包括调查等受聘方权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三)、房屋销售阶段(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房屋销售完毕)
1、审查聘方与销售代理方签订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确定聘方与销售代理方的工作流程;
2、监督销售代理方完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生效(包括公证和预售登记)及履行《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的情况;
3、拟定《房屋预订书或订购书》格式文本,拟定《商品房购销合同》格式条款和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4、参加聘方与按揭银行的谈判和签约,确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和按揭银行与聘方对按揭业务配合的流程;
5、拟定和审查聘方与按揭银行以及客户之间的《按揭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起草聘方与客户有关反担保的补充协议;
6、审查聘方与客户签订的《房屋预订书或订购书》、《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补充合同;
7、审查客户的银行按揭资料,出具律师函催促客户及时付款或提供按揭资料;
8、协调聘方与销售代理方以及客户间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9、起草或审查物业管理委托合约,审查物业管理规则或管理公约;
10、聘方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包括资信调查等本所权利范围内的其他事宜。
律师声明:
一、本服务方案仅供本所律师及本所律师所选定服务暨将要服务的公司、企业参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本所同意不得加以利用和传播,否则,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二、本服务方案的著作权归本所所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录、散发,否则,本所将追究其法律责任。